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场工作流程

日期: 2021-09-14 18:05:00
来源: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开标准备

(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人员应在上班时间准时到场。

(二)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调试设备,熟悉项目内容、核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信息,维持现场秩序。

二、开标

(一)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中心工作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二)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环节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答复。

(四)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

三、评标专家进场

(一)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引导评委存储手机等随身携带的物品。

(二)招标人评委代表持委托书、身份证,经核对身份签到后,进入相应评标室;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持手机短信、身份证,经核对身份签到后,进入评委等候室。

(三)专家签到时间截止后,中心工作人员打印《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经专家抽取人确认密封完好并签字后,送至相应评标室开启,并引导等候室专家进入评标室。

(四)随机抽取的专家名单确定后,因参加评标的专家明确告知不能到场;或因故不能完成评标;或需要回避;或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的,及时补抽。

四、评标

(一)社会监督员须持综合监管部门委托书,在中心登记后进入评标现场或监控室对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评标开始前,播放评标纪律,并对评标专家使用评标系统、录入个人签章等进行必要的指导。

(三)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需投标人进行答复的,通过评标系统“澄清”功能发起,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如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重要信息或数据的,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并签字确认后,中心工作人员转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作出书面回复并签字盖章,答复意见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评标室电子大屏,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查看,并于标后上传至云平台存档备查。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或评标结束后发现评审错误,需重置评标流程的,评标委员会应提交书面重置评标流程申请,并说明重置原因,中心工作人员按照申请进行重置。

(五)评标结束,中心工作人员做好现场情况记录。

五、特殊情况处理

因交易平台服务器发生故障、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有安全漏洞及出现断电事故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开、评标过程无法正常进行时,应暂停开、评标,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待故障排除后,及时安排时间继续开、评标。

附件1. 开评标现场情况记录及到场人员签到表

     2.开评标系统重置流程申请表

     3.评标区评委进出登记表

     4.评标区工作人员进出登记表


附件:附件.doc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期待您的关注。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欢迎关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微信“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h_79adf66fc1e8”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