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张湾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2023年网挂第3号)

索引号
01108086X/2023-7316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19日 08:00:00
发布机构
张湾分局
文号
十自张告字(2023)3号

经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批准,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决定在十堰市张湾区国土资源交易网(https://zwq.yongdiwang.cn/trade-engine/trade/index)以网上挂牌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2宗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

(一)地块范围及性质:

地 块 编 号

土地位置

用地指标

产业准入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张政储出(2023)2号

工业新区

面积

3543平方米

零部件技术

开发制造类

67

67

0.5

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M

出让年限

50

容积率

1.0-1.5

绿地率

≤15%

建筑密度

≥40%


张政储出(2023)3号

工业新区

面积

41549平方米

零部件技术

开发制造类

788

788

8

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M

出让年限

50

容积率

1.0-1.5

绿地率

≤15%

建筑密度

≥40%


(二)挂牌要求:

1、签订《成交确认书》后45日内,竞得人必须缴清全部土地价款,与张湾区政府签订《“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使用土地。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将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签订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3、竞买人须承诺竞得后,在地块所在地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登记

4、此宗“标准地”的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承担。

5、此宗“标准地”的区域评价已完成,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须根据各行业管理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地块评价(备案)手续。

6、受让人应严格执行本地块的规划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受让人须承诺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半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全部竣工,并按《“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

7、出让人依据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对“标准地”分时段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竞买。凡在本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竞买行为,涉嫌违法用地未接受处罚前,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均不得申请竞买。

三、用户注册与竞买申请

1、竞买申请人依照规定,向CA数字证书办事处(武汉、宜昌、襄阳等)或进入CA证书官网办理CA数字证书(http://www.hbca.org.cn/index.jsp);

2、竞买申请人办理CA数字证书后需完成网上注册。(注册时应按系统操作说明认真填写注册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成为注册用户);

3、竞买申请人需办理网上银行支付系统。

四、报名申请与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10日16时前登录十堰市张湾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申请人名称与交款人名称应当一致,竞买资格将于2024年1月10日16时30分前在十堰市张湾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予以确认。

五、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网上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7日,计20天。

网上挂牌时间: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7日16时,计10天。

网上摘牌时间:2024年1月17日16时。

挂牌及摘牌地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土地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到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土地储备中心查阅。

七、其他事项

1、该宗地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由竞得人与出资建设方另行协商。

2、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3、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竞买人,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4、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需要组织现场勘查的,请提前预约。

5、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摘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地址:十堰市文化路6号     

联系人:夏俊  翁仁友

联系电话:0719--8676352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联系人:湖北CA在线客服 
联系电话:400-870-8080   027-8773981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9号附3楼
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联系人:雷婷亭

联系电话:13871154743

九、查询网址

本公告和挂牌出让结果分别在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十堰市张湾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同时发布。

十、保证金账户

竞买人申请人办理好网上银行系统后直接将竞买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全称:十堰市张湾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行十堰张湾支行 

账号:579457550634 

联系人:左建 

联系电话:13971931696 

温馨提示:

1、竞买人必须将竞买保证金缴入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内,否则,网上交易系统不予受理,竞买人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2、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2至3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十堰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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