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24年第6号)
经十堰市人民政府批准,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公开拍卖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界址与空间范围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
地块位置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规划容积率 | 总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十政储出〔2024〕5号 | 玄岳大道 | 128865 | ≤2.0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所占比例≤10%) | 70/40 | 39240 | 3924 |
2 | 十政储出〔2024〕6号 | 玄岳大道 | 139370 | ≤2.0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所占比例≤10%) | 70/40 | 42930 | 4293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出让金、存在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土地竞买人应单独竞买。
三、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9日16时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子邮件、邮寄、电话或口头报名),并按拍卖公告和拍卖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8 月29日16时30分,申请人名称与交款人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在2024年8月30日11时前予以确认。
四、本次拍卖出让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土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9日16时前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下载。
五、拍卖会时间:2024年8月30日16时
拍卖会地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拍卖一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2.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并书面通知竞买人,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3.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需要组织现场勘查的,请提前预约。
4.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查询网址
本公告和本次拍卖出让结果在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和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联系人:杨瑾 李金霖
联系电话:0719-8102831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杜艳琼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19-8683961
九、保证金
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前,应当先通过十堰市国土储备中心报名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再缴纳竞买保证金。
收款全称:十堰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十堰农商银行北京北路支行
账 号:82010000000515711
开户行号:402523009357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0日